御風東都社區每月管費繳交實施辦法(廢除)
2025-05-22
御風東都社區每月管費繳交實施辦法
制定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8月1日
修訂依據: 民國110年7月管費制度新制上路
壹、前言
為健全社區財政運作、確保社區設施維護與未來建設推展所需資源,特由社區中央行政委員會依據伺服器授權權限訂定本辦法,以明確規範社區租客每月管費之繳交程序與管理原則。
貳、實施內容
第一條
自民國110年7月起,依據社區財務新制,除享有「租斷」權利之租客外,其他所有租客皆須每月繳納社區管理費綠寶石100元(以下簡稱「管費」)。
第二條
每月管費應於每月第一週內完成繳納,逾期未繳者由行政人員依規定進行提醒與登記。
第三條
繳費方式如下:
一、請租客使用伺服器指令 /add money 100 將費用轉換為綠寶石兌換券。
二、再將兌換券投入社區「財務與交易局」入口旁之指定漏斗裝置內。
三、財政部專員將於繳費期限屆滿後進行登記結算作業。
第四條
若租客因特殊情況無法如期繳費,得向行政人員提出申請延期或當月免繳。
申請方式:請主動以 /mail 指令寄信通知行政員,說明原因並候審核。
參、附則
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,政務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適時修正。